自2021年7月1日起,歐盟開始實施電子商務增值稅規(guī)則改革。歐盟委員會表示,近期新發(fā)布的稅收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表明改革實施成功。
背景
歐盟的改革方案旨在簡化線上銷售商品的增值稅規(guī)則,并要求線上市場在打擊稅務欺詐方面作出貢獻。
總體來說,改革方案包括下列措施:
—非歐盟供應商向消費者提供跨境服務時需要收取增值稅,然后將增值稅匯繳至消費者所在國的稅務機關。
—歐盟供應商需要就提供的跨境服務、歐盟內(nèi)部貨物的遠程銷售收取增值稅;以及
—廢止低值寄售減免政策,即價值低于22歐元(約26美元)的貨物進入歐盟市場不再適用增值稅免稅。
該方案包括兩項關鍵性簡化措施:
—迷你一站式服務方案(MOSS)擴展為一站式服務方案(OSS),旨在減輕線上供應商在歐盟成員國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需要進行增值稅注冊登記的負擔;以及
—線上跨境銷售商品或提供數(shù)字服務每年不超過10,000歐元的納稅人,可適用其本國的增值稅規(guī)則。
自2021年7月1日起,企業(yè)可以就其歐盟境內(nèi)銷售的增值稅,按季度進行電子申報和繳納。上述操作都是與納稅人本國稅收征管部門合作,使用本國語言,即使是跨境銷售行為。
同時,推行新的進口一站式服務方案(IOSS),便于從歐盟以外向歐盟客戶供應貨物的供應商收取、申報、繳納增值稅。供應商可以通過電子界面收取、申報增值稅,以及直接向選定的稅務機關支付增值稅,消費者無需在商品交付時支付進口增值稅。
實施6個月后的審查結果
歐盟委員會表示,"電子商務一攬子計劃實施前6個月的評估數(shù)據(jù)表明,新規(guī)則的實施是成功的。"
歐盟委員會表示,實施的前6個月,成員國通過擴展后的OSS門戶網(wǎng)站取得了68億歐元的增值稅收入。此外,超20億歐元的增值稅收入來源于不超過150歐元的低值貨物的進口。
低值貨物進口稅收收入中超過一半(約11億歐元)是通過進口OSS收取的。近7億歐元為新增的增值稅收入,相當于每年將新增14億歐元,這得益于歐盟取消了“價值低于22歐元的貨物進入歐盟市場免征增值稅”的政策,避免了更多的增值稅欺詐。
另外,由于進口OSS有能力應對打擊稅收欺詐和因低估而造成的增值稅損失,預計可額外收取2.7億歐元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