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于2023年1月8日起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遠端檢測
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后再來華。
二、入境檢疫
不再對入境人員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對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guī)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健康申報異?;虺霈F發(fā)熱等癥狀人員,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者,若屬于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感染者或輕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離或自我照護,其他情況提倡盡快前往醫(yī)療機構診治。結果為陰性者,由海關依慣例按照《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guī)實施常規(guī)檢疫。
三、國際客運航班
取消“五個一”“一國一策”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分階段增加航班數量,優(yōu)化航線分布。簡化機場入境航班處置流程,提高機場運行效率,加強重點城市航班接收能力建設。各航司繼續(xù)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
四、來華簽證
進一步優(yōu)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來華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
五、口岸運行
優(yōu)化配套管理措施,保障各類口岸貨運盡快恢復至疫情前水平。調整陸路口岸“客停貨通”政策,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逐步恢復陸路口岸客運出入境(含邊民往來)。逐步恢復水路口岸客運出入境。對國際郵輪,先開展試點,再逐步放開。為中外籍船員在中國境內換班提供更多便利。
六、出入境旅游
根據國際疫情形勢和各方面服務保障能力,本著試點先行原則,有序恢復中國公民出境旅游。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
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外事組
2022年12月27日